{{ $t('FEZ001') }} 特教組
{{ $t('FEZ002') }} 輔導室|
一、目的
擬藉由本次研習課程之講授,令大專資源教室輔導員從心理學的角度,分析身心障礙者相關司法案例,並探討身心障礙者在司法案件中的處境,以及協助身心障礙者面對與處理司法的的溝通技巧與策略。
二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(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)。
三、主辦單位:國立臺灣師範大學(特殊教育中心)。
四、時間:113 年9 月24 日(星期二)9:00~16:20
五、地點: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和平校區II(圖書館校區)博愛樓地下一樓B109(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 號)
六、對象:北區(金門縣、臺北市、新北市、基隆市、宜蘭縣、花蓮縣、桃園市、新竹縣/市)大專校院特殊教育輔導人員以及本校輔導區(宜蘭縣、臺北市、新北市、基隆市、金門縣、連江縣)國高中職教育階段特教教師優先錄取,報名未滿名額開放跨區報名,名額50 人
七、報名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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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9-05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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