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 特教組
{{ $t('FEZ002') }} 輔導室|
一、依據教育部113年10月9日臺教授國字第1135703392號函辦理。
二、教育部為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採課程通用設計原則,研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教保服務機構特殊教育與融合教育教材、教具、輔具及科技輔助教學軟體,以促進融合教育;增進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製作教材教具能力,啟發特殊教育需求學生及幼兒學習興趣,提升特殊教育課程與教學品質,特辦理旨揭競賽。
三、旨揭競賽資訊摘錄如下(詳如簡章):
(一)參加對象:公私立學校、教保服務機構、民間團體、國內研究機構、教師或教保服務人員。
(二)申請期限:自114年1月10日(星期五)起至114年3月31日(星期一)止。
其餘資訊請參考附件簡章說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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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4-10-15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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