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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立新民國民中學

公告彙整

113學年度臺北市國中自強學生助學金

{{ $t('FEZ001') }} 註冊組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
一、申請對象:設籍臺北市的國中部八、九年級在籍學生。

二、申請資格:

1. 113學年度第1學期學期成績75分以上。

2. 日常生活表現評量佳者。

3. 家庭無固定收入、生計困難,以致無力負擔學雜費者。

4. 未領有各級政府發給之低收入戶子女學費補助、亦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者。

5. 有特殊緊急困難狀況經調查屬實者。

三、獎助金額:新台幣3,000元整。

四、申請期限:114年2月27日(四)前,填寫附件申請表並簽章後交至教務處註冊組。


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
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2-18|

{{ $t('FEZ005') }} 121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