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 註冊組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請符合資格有意願申請的同學於114年5月15日前檢附申請表及相關資料至教務處註冊組。
一、申請資格:
1.設籍臺北市之清寒家庭學生。
2.需有清寒證明(低收、中低收)或具體事實證明者。
3.上學期(113-1)成績平均80分以上。
二、獎學金金額:3000元/人。
三、繳交文件:申請表(含自傳300字)、家庭清寒證明文件、成績單、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。
{{ $t('FEZ012') }}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4-16|
{{ $t('FEZ005') }} 95|